電省屬各機關為奉行政院令知確定「臺灣省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」第2條第5款之內容一案,轉希遵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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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識別:
文獻編號:E1018902
資料類型:
地方文獻
著作者:
名稱: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:代電
主題與關鍵字:
41巳文府綜法字第50937號;臺灣省戒嚴時期軍法機關自行審判及交法院審判案件劃分辦法第2條 說明 中華民國刑法第173條 說明 中華民國刑法第174條 說明 中華民國刑法第175條 說明 中華民國刑法第176條 說明
出版者:
臺灣省政府
日期:
出版日期:1952-06
來源:
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(https://localdap.ncl.edu.tw)
語言:
中文
範圍:
地區:臺灣省
管理權:
國家圖書館(https://www.ncl.edu.tw/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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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
02-23619132*5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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